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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马币汇率:RM1:¥1.47
赔偿标准

世丰国际代运赔付流程标准

一、 发生客户投诉
二、 公司调查核实
三、 调查核实完毕,确认责任方
四、 按照流程进行赔偿处理
 
 
1、国内环节
 
(a) 货物到国内机场安检,如出现违禁物品被退,如: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部件)及其仿制品;爆炸物品类及其仿制品;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 物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强磁化、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等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具体可参照布谷鸟速递快件承运条 款9);上述物品按照单票重量计算,10kg以下处以RMB150罚款,10kg以上处以RMB300罚款。
 
(b)选择正确渠道发货,货物走普货渠道就发普货渠道,货物走敏感货渠道就发敏感货渠道,严禁敏感货充普货,若发现普货里夹有敏感货等,此情况我司一律无法受理赔偿申请。
 
(c) 货物交我司仓库,必须把纸版交接清单交与我司操作部人员签名确认。此外,当天交货的同时,寄件人必须把货物清单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我司销售和客服邮箱备案; 如我司司机上门收件,运单上必须要有司机签名确认。为保障寄件人发货的合法权益,不论以何种形式交货,运单都必须附有寄件人的签名确认。符合以上条件,如 发生仓库扣货导致货物丢失,可赔偿货物申报价值和国内运费。不符合则视具体情况而定。
 
(d)寄件人委托我司人员代填运单信息,包括收件人姓名、电话和收件地址等重要信息,必须当面确认信息的准确性,并在运单上“发件人签署/盖章”一栏签上寄件人名字,“收件员签署”一栏由我司人员签上名字。不符合上述要求操作,我司一律无法受理赔偿申请。
 
 
 
(e)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发生丢货、少货等,运费一律无法冲减或退回。因航空公司已把货物运输至目的地,成本已发生,我司已支付该货物的费用(包括运输费、燃油费等),不存在因货物丢失或少件,航空公司免除该货物的所有费用。
 
2、清关环节
 
(a) 货物到达目的地,如遇到海关查货或因提供进口许可证、海关评估后所产生税金等情况,寄件人应给与理解和配合,及时与客服取得联系并沟通。海关查货导致货物 发生丢货、少货等,敏感货一律无法受理赔偿,普货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普货包装是我司负责,可受理赔偿申请,客户自行包装则视当时包装图片而定。
 
(b) 货物如需提供进口许可证方能进入目的国境内或需交付税金方能放行,寄件人和收件人必须进行有效沟通,达成共识,协助把所需资料提交我司国外代理商办理。我 司无法代办各类进口许可证且交付税金必须由寄件人与收件人其中一方支付,我司概不负责(具体可参照布谷鸟速递快件承运条款4)。
 
(c)丢失货物在出货前没有申报价值、申报价值不符、瞒报漏报等,一律不予赔偿。申报材料以当天提交的运单资料为准,如货物品名繁多,应随货提供一份清单给我司操作部人员以备留底。
 
(d)高价值货物,如平板电脑、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容易出现丢失的电器类产品,请务必自行包装妥当且出货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QQ等通讯工具向我司客服报备。上述操作流程若不符,发生丢货一律不予赔偿。
 
3、派送环节
 
(a) 收件人在签收包裹时,发现包裹有明显破损或被拆痕迹,应拒绝签收并及时向国内寄件人或我司客服反映,如条件允许,建议拍下照片以作凭证,我司客服会第一时 间与国外代理商取得联系,调查分析原因。如收件人明知包裹有明显破损或被拆痕迹的情况下依然签收,则视为货物完好无损。当发现少货或货物不符,我司一律不 予赔偿。
 
(b) 收件人在签收包裹时,如被国外派件员告知需缴纳金额且该费用没有当地海关或代理商出具的相关费用证明,收件人应拒绝支付该费用,并及时与国内寄件人或我司 客服反映,我司将第一时间与国外核实该费用的真实性。因此,如收件人已支付该部分费用后对此产生异议,我司一律不予受理。
 
(c) 由于国内寄件人与收件人之间产生款项结算的问题,从而要求我司客服对某一票货物进行扣货,暂不派送的案例时有发生。对此,我司客服会立即通知国外代理商进 行扣货,但无法承诺一定能扣住。由于此类问题发生而导致国内寄件人与收件人之间的货款纠纷,我司一律不予受理国内寄件人的索赔诉求。
 
 (d) 国外收件人电话不正确、转留言信箱、号码不存在、号码不在服务区内、无人接听和地址不正确等信息,我司客服都会在接到国外代理商通知后第一时间通知国内寄 件人获取最新信息。国内寄件人务必在客服通知后配合查证并于两个工作日内提交正确资料。逾期依然没有提交至客服所导致货物在当地代理商产生仓储费或销毁, 我司一概不予负责。
 
(e)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发生破损或少件,国外代理商均会复称,并以邮件形式通知我司客服复称后的实际重量。此时,客服会统一让国外代理商把已收到的货物重新包装 派送至收件人,剩下的少件或丢件让国外代理商继续寻找,找到后将第一时间把剩余的货物派送给收件人。从投诉少件或丢件之日起14天内,如国外代理商确认无 法找到少件或丢件货物,我司将受理该赔偿申请,且在14天后的2个工作日内告知国内寄件人是否受理赔偿。如受理,客服均会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赔偿金额并向 国内寄件人索要购买证明、索赔函等材料进行索赔,国内寄件人必须在收到客服赔偿确认函后7天内将赔偿确认函签字盖章确认后,回传至客服QQ或电子邮件,逾 期一概不予受理。如不受理,客服将告知无法赔偿的原因,如敏感货、申报不符、敏感货充普货等。
 
(f)对货物损失、损坏或交货延误的责任,应局限于每票托运的货物100 USD
 
  根据国际快递条例,亚洲范围内,运输时效在十天以下(含十天)的货物延误均不涉及任何金额赔偿(注:遇国外或国内公众假期时间则顺延)。对此,就运送货物 的损失、损坏或延误,对国内寄件人提出的任何索赔,如是损坏发生,自货物交货之日起7天内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我司客服;如是损失发生,自货物到达目的地之 日起14天内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我司客服,如是运送延误发生,自货物应该已交货之日起21天内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我司客服。否则,不得对我司提出任何诉讼 以及国内寄件人/收货人对我司提起任何索赔的权利也将自动灭失(具体可参照布谷鸟速递快件承运条款8)。
 
 
  本通告自2013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并生效。